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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许昌学院第一届“影视艺术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 编辑:樊六辉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4-10-28

为促进我校影视传媒课程的改革与建设,不断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许昌学院第一届“影视艺术月”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承办单位: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参赛对象  

许昌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专业不限。  

三、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本届活动节目类型主要有广播节目、电视节目、微电影、戏剧创作等。  

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1025日—1120日,提交作品。  

第二阶段:2014121日—1215日,优秀作品展播和评比。  

四、各类节目要求:  

(一)电视节目作品要求:  

1、节目类型  

按照立体媒体新闻、经济、法制、交通、体育、文艺、农村、音乐等频道专业化、节目窄播化特点,自拟具体节目名称。  

2、内容要求  

导向正确、目的明确、分寸得当,体现主流价值观;叙事清楚、语言规范、清新流畅;状态自如积极,对播配合默契、衔接流畅;编排合理,主次分明,定位准确。  

3、节目时长  

1015分钟(一档完整的电视节目,有开头、有主体、结尾。)  

4、制作技术要求  

参赛选手可独立、可合作完成电视作品选题、策划、采、编、播、制作流程。作品格式为MOV,并将其刻录成光盘。  

5、递交光盘要求  

光盘表面及节目结尾处注明参赛选手的姓名、学号、年级、专业及成员分工。  

(二)广播节目作品提交要求:  

1、节目类型:按照广播媒体新闻、经济、法制、交通、体育、文艺、农村、音乐等频道专业化、节目窄播化特点,自拟具体节目名称。����        

2、内容要求:导向正确、目的明确、分寸得当,体现主流价值观;叙事清楚、语言规范、清新流畅;状态自如积极,对播配合默契、衔接流畅;编排合理,主次分明,定位准确。  

3、节目时长:1520分钟(不超过20分钟,控制插播音乐时间,节目内容要有一定信息量)  

4、制作技术要求: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广播作品选题、策划、采、编、播、制作流程。作品格式为MP3,并将其刻录成数据模式光盘,保证文件可以拷贝。注明参赛选手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学号。  

(三)微电影作品要求  

1、微电影题材不限,可以是故事短片、纪录片、有故事情节的广告和MV等。  

2、作品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提交的视频光盘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AVI格式视频文件。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品名、题材、创作者院系、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戏剧作品要求  

1、参赛剧目必须为原创或文学作品改编,题材、风格不限;  

2、参赛剧组人员必须以大学生为主,不得超过8人;  

3、参赛剧目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4、参赛剧目时长15分钟以内;  

5、提交材料:  

1)参赛剧目以光盘(DVD)形式递交,作为初赛评比材料,注明作品名、院系、姓名和联系方式;  

2)导演阐述(纸质1份);  

3)电子版剧本、纸质剧本各1份;  

6、现场演出(复赛)注意事项:  

1)现场演出除音乐、音效外,所有演员均不使用电声设备扩音。  

2)主办方只提供演出场地,基本灯光、音响以及幕布等基本设备,其他道具请自行解决。  

(五)剧本要求:  

1、剧本题材不限,微电影、话剧、网络剧等形式均可。  

2、剧本必须是原创或文学作品改编,拥有完整版权。  

3、剧本内容健康,思想深刻,符合时代主旋律,非反动、色情、暴力等,兼顾故事性、艺术性和大众性。  

4、剧本字数不限,符合剧本的基本规范,提交完整的文学剧本。  

5、提交材料:  

1)电子档剧本;  

2)纸质版剧本3份。(注明作品名、院系、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各类作品奖项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七、各类作品提交及联系方式  

提交地点:文学与传媒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安红霞;联系电话:0374-2968961 邮箱: wxyysysy@126.com.

 

 

教务处  学生处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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