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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樊六辉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4-06-20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上级通知,我省本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1.我校正式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2.贷款额度:学住费:只能填写需交学费、住宿费,不得多贷。同时,贷款总额必须为100的倍数即整百整千。

3.各院部要认真考察申请贷款学生的日常表现,对预计未来违约风险较高的学生应不予批准其贷款申请。

注意:

2011年起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统一使用支付宝账户进行放款,贷款学生申请贷款并审批通过后支付宝平台会为每位贷款学生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该账户即贷款学生贷款和还款账户,贷款资金下达后会首先进入学生支付宝账户,并将学生所贷学住费扣划到我校账户。

二、贷款数据录入

贷款申请数据录入方式以申请学生录入为主,院部补充为辅。录入方法见附件。

1.首次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即可;

2.续贷学生:

1)需至少登陆两次在线服务系统;

2)通过系统填写一份200字以上的“续贷声明”;

3)学生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可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注:在开行系统更新前暂无以上限制条件。

三、需提供材料

1.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新的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自2014年起启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开行系统刚更新后也可从系统内直接打印),原《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表内所有空白处都是必填项,不得空缺。

2.学生需提供《申请表》(表中资格审查单位以下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学生毕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以上材料各1份;以上资料上报时需装订。

3.此通知下发后请各院部尽快通知所有在校学生,各院部对在校生申请贷款的人数进行统计,并于623日前上报资助中心。

4.即日起到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

另:本通知及附件请各院部转发至各院部网页以方便指导申请贷款学生申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620

 附件: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学生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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