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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许昌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王奎甫 杨飞来源:科研处 编辑:杨树德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4-10-22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的水平,推动科研平台的快速发展,聚集和培养科技人才,为培养省级重点实验室奠定良好的基础,我校将新组建一批许昌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必须属于学校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实行限额申报,各院(部、所)限报1个重点实验室。

3.主要研究领域与已经获批的厅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团队等)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设施

(1)实验室业务用房、场地、实验装备、仪器设备能较好地满足科研及教学需要。

(2)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齐全。

2.制度建设

(1)管理制度、条例健全,管理规范,设备利用率较高。

(2)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有达到这些目标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3.研究方向

(1)实验室有2—3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

(2)目前从事的研究处于省级以上先进水平。

4.研究队伍

(1)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是厅级以上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实验室负责人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权威期刊上发表多篇研究论文,承担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3)研究人员数量、年龄、学历、层次等结构比较合理,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研究水平。

5.科研成果

(1)近5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多项,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2)近5年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了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其中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或者有一项以上的科研成果实现了产业化或成果转化。

(3)近5年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须提交《许昌学院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相关支撑材料一份。

2.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11月10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科研处409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keyanchu409@163.com。联系人:王奎甫  杨飞   电话:2968722

               

                        科研处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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