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引导和推动学校与企业、行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许昌学院产学研合作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产学研合作项目依托许昌各企业、行业和产业集聚区,重点引导学校科研人员围绕企业、行业需求,与企业、行业合作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技术开发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
2.申报项目应为学校与企业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开发研究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且要与企业签订权责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3.所申报项目应以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做支撑,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原则上合作企业投入学校的研发经费合同额不得低于2万元,其中到账经费不低于1万元(到款凭证开具日期须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5月15日期间)。已签订合作协议而经费没有到账的项目,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的酌情培育资助。
4.凡支持地方文化建设以及与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等相关的横向项目,只要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的均可申报。对学科专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战略性研究的产学研(软科学)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支持。申报书按附件3填写。
5.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电网、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以及重大联合科技攻关项目。
6.项目类别分为魏晋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产学研专项研究。其中魏晋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以及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的整理。
7.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具体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参加人员不能超过5名。
2.此次采取限额申报,建有厅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平台的单位限报6项,其余单位限报4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学校择优支持。
3.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信息表,并附产学研合作协议、经费到账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请于2014年5月18日17:30前报送至科研处409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稿请发送至:keyanchu409@163.com。
联系人:王奎甫 杨飞 电话:2968722
附件1: 许昌学院横向项目申报书
附件2: 许昌学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3: 许昌学院软科学项目申报书
附件4: 许昌学院横向项目合同书
科研处
20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