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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作者: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来源:互联网 编辑:樊六辉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4-04-17

各教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辅导员专业工作水平,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学生工作心理辅导队伍,决定系统的对辅导员进行心理咨询师知识与技能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院部未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专职辅导员,自愿报名。

二、培训时间

20145月中旬开课,1122日前培训结束。上课时间为:周六、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总计60学时。

三、授课老师

全部课程聘请省内知名心理咨询师与临床心理医生授课。

四、采用教材

采用国家统编教材《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教程》。

五、考证费用

考证报名地点:经管学院

考试报名费用个人垫付,待取得证书后凭票据统一报销。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430日。下午:300-500

报名材料: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A3-408(心理咨询中心电话:2968859

咨询电话:13837485452

 

                                     学生心理教育咨询中心

                                       20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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