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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处)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编辑:学生工作部(处)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1-16

各学院:

2018年寒假将至,为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假期,根据学校寒假工作安排,现将留校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审核

(一)寒假期间全体学生原则上不得留校。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寒假在校住宿的学生,经本人申请,辅导员、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对留校原因进行严格审核批准。学院统一审批后,报学生工作处统一核准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不得在校住宿(寒假期间申请在校住宿,不予批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寒假在校住宿:

1、创新创业中心和颍川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团队成员(需向辅导员出具由创新创业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学院组织的校内实习实训学生;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或活动需集中训练的学生(须向辅导员出具有学校有关部门盖有公章的证明);经批准在校住宿的学生,一旦学习或活动等结束,须及时离校返家。

二、留校住宿手续办理

1、1月18日前,符合留校住宿条件的学生签订《许昌学院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承诺书》、填写《许昌学院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印制,见附件1),由各学院辅导员、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对照留宿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批准。承诺书和申请表纸质表留存学院存档。各学院将审核批准准许留校的学生信息汇总后,统一填写《许昌学院寒假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男女分开,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主管学生领导签字)报大学生服务中心学生管理科统一审核备案。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公寓管理科根据留校学生情况决定开放的楼宇,届时留校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指定的楼宇办理住宿手续,不接受他人代办。具体详细事宜留意公寓门口通知。

2、各学院负责留校学生管理的负责人,持学生处审核批准的《许昌学院寒假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于1月20日前报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公寓管理科办公室(静庐7#121房间,咨询电话:2968878),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留校学生住宿事宜。寒假留校学生不允许单住,必须至少有3名同学一起住,只有一人留校的宿舍,后勤部门要与学院协调安排其与他人宿舍合住。

三、留校学生管理

1、严格落实留校学生管理责任制。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相关部门全面负责本学院、本部门留校学生的日常教育与安全管理,相关责任人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了解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思想等情况;各学院、相关部门要有领导值班或带班,要督促、检查留校学生教育管理的落实情况。如遇学生突发安全事件,要按照《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要教育留校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注意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隐患,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提高警惕,防止各种治安案件的发生。要求学生服从学校住宿安排,自觉履行安全承诺,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留校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文明检查,凡查到违纪的学生将立即取消假期住宿资格,并按违纪处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纪处分纳入学院年终考核。

3、加强留校学生日常管理。各学院要指定一名学院领导和至少一名辅导员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行为管理和假期生活安排。各学院须在留校学生中成立临时班级,并指定临时班级班长负责做好寒假学生的日常管理。同时在留校学生骨干中(男女各至少一名)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每日向临时班级班长了解各班级住宿情况,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学院负责领导和负责辅导员及学生负责人和临时班级班长姓名及联系方式在《许昌学院寒假留校学生统计表》中注明。各学院要将负责寒假留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总负责人、临时班级班长及其联系方法公布给留校学生,方便学生联系。假期中外出的学生,在征得老师同意后到临时班级班长和学生总负责人处登记备案。学生留校住宿期满后要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应告知辅导员,并到宿舍管理科进行登记。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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