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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创新创业园区入驻项目团队进行考核的通知

作者: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编辑: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4-19

各二级学院及创新创业团队: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创业团队的规范化管理,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环境,促使入驻团队和项目有效运行,依照《许昌学院创新业园区管理办法》第五章要求,2018半年将对入驻创新创业园区(含创新创业中心和颍川众创)的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地点和时间

(一)考核地点:创新创业学院一楼培训中心

 (二)考核时间:20184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考核方式及标准

(一)对项目团队的综合考评采取自查(见附件1)、专家考评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团队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提前30分钟到达培训中心确认身份和签到(考核顺序在考核现场提前公布)。

(三)项目考核答辩必须是该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弃权处理,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方式汇报(汇报内容参照附件2),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最后1分钟提醒,评委提问,汇报人答辩。总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评委在听取汇报、答辩后对每个项目团队进行综合评分。

(五)项目团队在日常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项目团队入驻园区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场地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象。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擅自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经营项目内容和团队负责人者。

7.因安全卫生问题,受到两次以上警告者

8.擅自转让经营场地者。

9.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及时缴纳维护维修者。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团队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符合条件的合格和优秀团队给予团队成员相应创新学分;考核优秀的创业团队是评选“创业明星”“明星团队”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团队,需办理退园手续。

(二)评审合格的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登记,并续签订入驻协议书(或孵化协议)和安全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须在2018425日下午16:00之前将以项目名称命名的PPT和填好的自查表(附件1)电子档、纸质材料(含附件1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团队内部管理制度、承担业务统计表、团队业绩实证和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复印件(已经进行工商注册的额外提供工商、税务等部门许可证复印件和财务报表)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301办公室,过期不候

(二)未按时提交自查表以及考核相关材料、未按时参加考核的项目团队视为不合格团队,将按照自动退园处理,填写《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团队退出申请表》,经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审核后,终止协议,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三)欢迎广大学生观摩,考核现场尽量不要随意走动、高声喧哗。届时请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保持会场安静。

联系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楼A02徐宇丹老师 电话:2998006(内线8666)


                                    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18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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