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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陆乐军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4-1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省资助中心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届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一)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1、请各院系要求贷款毕业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详细登记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具体要求详见“贷款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见附件1);

2、学生在线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二)院系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1、各院系使用贷款经办人账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更新个人信息的毕业生“学生状态”是红色字体显示的“已变更”,选中单个学生操作页面下方的“变更确认”,弹出窗口显示学生更新前后信息。如确认学生信息完善,点击“同意”即可更新;如学生信息填写不完善,需通知学生完善信息或由学院经办人通过“修改”功能代为完善信息(如就业单位、联系电话等)。

2、进行毕业确认:各学院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毕业确认状态”是红色字体,显示的“申请确认”,选中单个学生操作“毕业确认审核”。

(三)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院系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资助中心修改(见附件2);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校资助中心,待汇总后交由开总行统一进行修改(见附件3);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院系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可自行修改。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院系存档,一份交校资助中心,报送时间为6月1日前。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一)目前生源地贷款系统只有高校客户端,校资助中心将各学院2018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下发各学院,以便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具体名单详见资助工作群文件。

(二)各学院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重点是工作单位相关信息。

  1、已经找到工作签订工作协议的,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地址等信息;

  2、学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应填写人事代理单位名称、性质、单位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3、学生顺利升学的,就业单位信息填写升学学校相关信息;

  4、学生无就业单位的,填写“暂无工作单位”。

(三)学生通过系统修改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四)请各学院通知每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务必于5月25日前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补充完善本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贷款毕业生应注意事项

(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当年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二)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校资助中心或原所在院系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毕业确认工作是所有贷款学生毕业手续的重要环节,各院系要安排专门的时间和地点对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相关事宜的告知,并对毕业生进行诚信还款教育。同时,要上报本次毕业生教育工作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和照片(背景有毕业教育的PPT或版面)。总结及照片材料须在5月14日前上报校资助中心。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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