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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我校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陆乐军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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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办资助〔2018〕628号和6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

(一)2018年直招士官毕业生;

(二)2018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三)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四)2018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五)2018年考入我校的往年退役士兵。

二、申请材料审核依据、方式及时间

(一)审核依据及上报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的申请材料是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13〕23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上报要求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凡是申请学费补偿、资助、减免的应征入伍学生都须在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直招士官毕业生: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一份。

2、义务服兵役应(往)届、翌年毕业生: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一份;翌年毕业生应出具所在学院毕业资格证明。

3、义务服兵役在校生: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一份;

(3)《许昌学院学生入伍保留学籍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退役复学学生:

(1)《高校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退出现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一份;

(3)《许昌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5、退役入学学生:

(1)《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要求本人手工填写并粘贴照片;

(2)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3)《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10月 10日,地点:大学生服务中心(启智楼D楼),联系电话:296888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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