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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172学期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考务科来源:教务处 编辑:杜军凯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7-03-16

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流程安排,现将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以保证重修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重修方式

我校重修方式有三种:单开班重修、跟班重修和单独辅导。单开班重修选课是指重修需求较大利用周末时间单独上课的课程。该课程的重修选课必须选择单开班重修学习形式,选择跟班重修无效。本学期将根据学生报名人数安排单独开班课程,具体单独开班的课程随后通知。

跟班重修是指重修学习跟随本学期现有开设的课程跟班学习。单独辅导主要针对由于课表库变化等因素,无法开设或不再开设的课程。跟班重修和单独辅导的学生要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以取得教师的指导。若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有冲突,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之后,可以免听,但必须完成任课教师指定的作业。

任课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重修学生的授课、督促和考勤工作。对于单开班以及平时正常上课的学生,最终成绩可以体现有平时成绩。对于缺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或未征得老师同意免听缺勤达总学时1/3 (体育课1/10)的重修学生,任课教师有权不准其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二、报名安排

因16171学期安排毕业班教育实习,本学期2013级师范类本科生可以申请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重修,报名时必须在《许昌学院学生重修汇总表》里注明课程开设学期,2013级非师范本科生可以申请二、四、六、七学生的课程重修,其他年级、专业的学生只能申报二、四学期开设的课程,具体参照本学期课程表。

所有重修课程报名申请截止到2016年3月22日,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重修课学习。各院将学生重修申请表统一汇总后到财务处缴费,并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10:00前将《许昌学院重修汇总表》和缴费收据的复印件报送到考务科。逾期不再接受单独报名!

三、需要强调的问题

1、2013、2014级被延长修学年限的学生本学期所有课程无需报名,但其它学期的课程仍需按照重修正常交费报名。

2单独开班的课程于4月1、2日开始上课,单开班的具体课程另行通知,未组班上课的公修课根据学生选择的授课教师跟班重修。所有公修课程的重修(包括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第十三周;专业课的重修考试由各院安排,毕业班(2013级本科)学生专业课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在第十三周;非毕业班学生专业课程的重修考试均安排在本学期期末,随开课年级跟班考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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