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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十五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来源:教务处 编辑:杜军凯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7-04-17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教师[2012]13号)和《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学技能培养,有效强化教学技能和教育实习工作,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举办第十五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教师教育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的参赛对象为全校2018届全日制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比赛办法及要求

1.参赛专业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12个专业。

2.比赛内容

比赛包含说课、答辩和才艺展示(学前教育专业进行技能展示)共3个环节,满分共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3和附件4。

——说课。每个学科规定3个课题。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首先从指定的3个课题中随机抽取相应学科中的1个课题,经准备30分钟后,向评委说课,时间为12—15分钟。说课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非学前教育专业同时要求使用板书展现其粉笔字功底。英语学科说课环节要求全英教学(各学科说课课题见附件5)。

——答辩。评委围绕参赛选手说课内容,就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育理念等方面提问1—2个问题。每位选手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才艺展示(中小学学段)。主要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艺术风采和良好精神面貌,参赛选手可以选择器乐演奏、舞蹈、朗诵、曲艺、绘画等方面的技能、技巧进行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参赛涉及的工具等自备。

——专业技能展示(学前教育专业)。主要测试毕业生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掌握情况,包括简笔画、歌唱、舞蹈以及硬笔书法、语言表达能力等项。

3.其他说明

——体育学科以现场作课的形式进行比赛,时间为30分钟。

——说课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酌情扣分。

——英语学科答辩环节不要求使用英语。

三、比赛办法

本次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通过初赛选拔出优秀学生参加学校决赛,同时向学校审核推荐初赛优胜学生,具体名额详见《第十五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拟在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本届大赛设学生一、二、三等奖;学生一、二等奖,通过学校决赛确定,同时,学校将从获一、二等奖的学生中,遴选部分学生代表我校参加省级比赛;在各院初赛、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根据优胜学生所提交的初赛说课稿和说课课件,审核认定三等奖。

2.优秀辅导教师奖。凡本次大赛获得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学校确定为优秀辅导教师。

3.优秀组织奖。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奖次根据参赛单位学生的获奖比例确定。

4.凡在本次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将依照《许昌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五、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制定周密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指定的课题(见附件2),对学生进行说课训练,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赛活动。

2.各学院要指定专门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并做好比赛材料(比赛方案、比赛过程、比赛结果的图文材料等)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3.填写《第十五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学生报名表》(见附件3),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优生学生初赛说课稿、说课课件和报名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教师教育学院。

4.报送《第十五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大赛参赛学生报名表》时,要随交初赛优胜学生的初赛课件和说课稿,否者将取消其三等奖获得资格。

5、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4和附件5。

六、联人及联系方式

1.教务处

联系人:田水泉;联系方式:13792386408

2.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人:杨浩;联系方式:18539066633;电子邮箱:359535693@qq.com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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