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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成绩复核及补考安排的通知

作者:考务科来源:教务处 编辑:杜军凯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7-02-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成绩复核及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复核

1、学生申请复核成绩时间:开学第一周(2017年2月20日-2月23日)。

2、复核范围:1617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重修课成绩、公共选修课成绩(所有成绩复核只复核卷面成绩)。

3、复核程序:专业课成绩由本院负责复核,如有变更各院于2月24日上午10:00前将《许昌学院__学期学生考试成绩复核及变更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公共必修课和校公选课复核申请各学院收齐后也于2月24日上午10:00之前送交教务处,提交申请表时需附交《许昌学院__学期学生考试成绩复核及变更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变更后成绩”和“变更原因”不填写),公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复核(重修成绩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请学生先到本学院查询纸质成绩单,如纸质成绩单上仍没有成绩再递交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2月27日下达学生所在院,各院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复核结果,同时教务处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审批处理的结果进行修改。

二、补考

1、专业课补考时间为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0日,由各院自行安排。公修课补考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7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的考试科目、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

2、具体工作要求:

(1)凡是期末考试总评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补考,无故缺考、作弊和2013、2014级本学年被延长修学年限的学生除外。具备补考资格的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在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许昌学院在校生补考申请表》,认真填写后经由各院审核批准后方能参加补考。各院负责将《补考通知单》下发给学生。

(2)各院将参加补考的学生名单按《补考名单汇总表》的要求进行汇总(专业课和公修课分别统计,做成两个文档),专业课的补考由各学院依据补考学生人数和补考科目按照教务处统一规定的时间自行安排,如需教室可与教务处运行科联系协调;公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届时将发放《公共课补考日程安排表》。各学院须于2017年3月2日前将《补考名单汇总表》、《专业课补考日程安排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送交教务处(以上所有表格请登录教务处网页重新下载)。开设公共课考试的学院需要提供部分监考教师,具体人数另行通知。

(3)专业课补考试卷如需复印(10份以上)务必于2017年3月2日前将样卷的纸质文档提交教务处,并在补考样卷背面用铅笔注明补考时间和印刷份数。

(4)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及时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卡,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场。上述两证如有丢失,学生务必提前到本学院办理证明,证明附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之后,由本人携带学生证或图书证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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