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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陆乐军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6-12-21

    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已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回,现将发放及证书填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相关公章已经盖好,证书中证书编号、获奖学生姓名等内容需获奖学生自行填写,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水笔或者圆珠笔;

    2.证书编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编号“2016年第****号”由校资助中心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各学院应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自己分配的编号填写;(证书编号从我校资助工作群文件中下载);

    3.证书中统一按照“****同学荣获 2015至 2016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特颁此证。”填写,模板见附件;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日期统一填写:2016年11月30日。

    二、领取时间

    各学院于12月22日到校资助中心(西启智楼一楼大学生服务中心)领取,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按照获奖人数发放,各学院领取时现场查点清楚,领回后如发生丢失、填写错误等情况,后果自负,不再进行更换。如发现证书存在印刷错误,将错误证书交资助中心,校资助中心随后到省资助中心统一更换。

    另,按照往年经验,国家奖学金证书一般在寒假开学后即2017年春季学期下达并进行发放,许昌学院奖学金证书也将于近期发放,请通知获奖学生耐心等待。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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