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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乐 王萌来源: 编辑:党政办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21-06-02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高考安全督查工作方案》(教招办函〔2021〕320号)的通知要求,现就高考期间加强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密切联系学生,掌握学生信息

高考期间,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管理,严格执行学生信息日报制度、晨午检制度和晚点名制度,关注并掌握每名学生行动轨迹,落实学生位置信息,确保学生高考期间无异常流动。对于参加专升本考试返校学生,严格健康情况监测。对考试时间内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的,要及时弄清原因,一旦出现去向可疑、无法联系且原因不明的,要及时联系其家人并向上级报告。

、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学生法制意识

为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各学院辅导员通过线上、线下等合理形式召开专题班会,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学生,使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替考,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1.加强诚信教育、考试纪律和法规教育,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要重点宣传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5至12条)和《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让每位学生充分知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后果,特别是要让学生知晓参与高考替考作弊将被开除学籍,并接受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要重点教育引导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二级学院存在教育管理责任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严防严打违规舞弊。对违规报考、预谋参与作弊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要求

1.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高考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3.广泛宣传,迅速传达。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通过学院网站、微信、QQ信息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位学生,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位师生(含我校与外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作弊和替考行为,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人事处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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