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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 编辑:陆乐军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6-09-03

各学院:

2016级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细化精准扶贫,保障我校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入学,现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

1、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高校必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即学费缓交,对录取入学无力承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通过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注:无论学生是否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准备申请高校贷款,只要学生报到时未交清学费均须办理“绿色通道”手续。

2、全面贯彻落实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单位要更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新生入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

3、各学院在迎新点应专门设置“绿色通道”手续办理处,并制作专门标志,以方便新生咨询和办理。

二、严格要求、规范程序,认真做好2016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一)进入“绿色通道”的新生原则上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中的困难学生;对于来自地震、洪涝和发生其他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首先确保进入“绿色通道”。各学院要全面、详细地了解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并指派专门的老师或学生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心理指导,使之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界定见附件1:困难类别说明)。

(二)进入学校“绿色通道”的新生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要填写完整,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注: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或其他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单报到的,不需要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其他困难证明材料,可直接办理“绿色通道”手续。

2、现场填写《许昌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2,此表由各学院自行印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困难证明等,如学生没有家庭情况调查表则提供困难证明也可)。

(三)绿色通道”的审批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学院公章,并登记汇总)。

(五)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要认真拟定所欠学费等款项的还款计划和形式。

(六)9月14日下午5点前,各相关学院须将每个办理“绿色通道”学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许昌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进行装订,并将《许昌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加盖公章,Excel格式电子材料)至于首页报送至资助中心。其它时间办理的“绿色通道”情况,随办随报。

注:专升本新生绿色通道相关材料随2016级普通本专科新生报到工作结束后一同报送。

(七)各学院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困难学生要在适当时机进行调研,如遇情况不符和弄虚作假的,除要求相关学生全额上缴所有欠款外,并对其作相应的不良信用记录。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学生,不得申请各类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已申请的,则予以取消,并给予批评教育。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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