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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党委组织部 编辑:徐亚丽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5-1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规范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确保毕业生党员离校后能顺利地转接组织关系,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针对如何转接组织关系及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严肃的党性和组织观念教育。

二、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及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清点与审查工作

对2017年7月份以前发展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凡具备转正条件的,于2018年6月底前讨论转正,并办理相关手续。

各单位要对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地清点与审查,党员档案要用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党员档案袋装取,档案袋上应注明该党员的姓名、院(系)、专业、班级、入党时间,党员发展相关材料的名称,在确保档案材料完备无缺的情况下将档案密封(在封口处贴上封条加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对象与办理程序

1、接转对象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将党员组织关系按《入学须知要求》转移到就读大学。

2、办理程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做好毕业生党员登记和党员材料归档工作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信息准确,责任明确,流程规范,转接有序。具体操作如下:

(1)毕业生党员应提前与转入党组织取得联系,确保对方同意接收,明确组织关系的去向和隶属单位,咨询接收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切名称、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介绍信抬头为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上级党组织名称(县团级)),然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许昌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附件1,要区分省内、省外、考研和专升本等情况),汇总表中内容要逐项填写,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

(3)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从今年开始,河南省内,全部采用“系统”在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接转及到基层党组织办理接收组织关系具体流程见《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组织关系转到省外,除了需在系统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外,还需办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流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及样本(附件3))。

(4)毕业生党员携带《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由党总支从“系统”中导出打印,一式两份,各党总支盖章,留存一份,另一份交付毕业生所去单位基层党组织(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还需同时携带纸质介绍信)。

(5)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还需接收党组织或党员本人将回执联送回至所在学院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

1、应届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时无论是否落实工作单位,其组织关系一律应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转出。报考专升本、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可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中登记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暂时保留其党组织关系。这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保留期至2018年10月30日。于2018年10月30日之前由本人到毕业院(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对未如期办出的,各院(部)要督促其尽快转出;超过截止时间未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将不再办理。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老师专门负责今年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系统转出组织关系时毕业生党员本人需在场,并告知对方做好以下三件事情:一是现场核对《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二是办理组织关系转出后,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接收的基层党委办理党员档案审核和移交《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等手续,并请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在系统内接转组织关系;三是开具纸质介绍信的需第一时间将介绍信回执联送回或邮寄回所在各学院党总支。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密切注意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否在系统内办理了接转手续,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星期内拨打对方审批党组织的组织联系人电话(在“系统组织关系转接”的“未结办工作”的“操作”栏下点击“查看”,在“组织转接跟踪”可查看对未审批党组织及联系人电话),请对方办理接转手续。若毕业生党员未到接收党组织报到的,要催促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做好批评教育。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完成转接。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5、对所去的工作单位不详,工作单位所在的省、市、县的单位的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或由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或其他情况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党员本人应及时告知所在党总支,重新补办介绍信。补办由本人提交介绍信补办书面申请表(附件4)至原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省外补办介绍信时还需要交回原介绍信及介绍信存根,由学院党总支交至组织部进行审批,经审批通过,党总支在系统内撤销组织关系转出,省外可重新开具介绍信。申请书、原介绍信,补办介绍信存根等相关材料留存原所在学院党组织。

6、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系统管理员要认真学习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等8个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保证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顺利完成。

7、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一一核实本单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督促其按规定落实好组织关系,确保介绍信回执联100%按时收回,学校将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时间安排

1、5月28日前,各学院党总支汇总《许昌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电子版发送至xcxyzzb@126.com ;为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领取空白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按要求组织填写。

2、5月28日—6月4日,各学院党总支在“系统”中操作组织关系接转,打印《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省外的毕业生党员按要求组织填写介绍信。

3、6月10日前,各党总支发放《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党员档案。

4、2018年10月底之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统计“系统”内组织关系转出办结情况和介绍信回执回收情况,并向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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