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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二级学院团学“双代会”的通知

作者:来源:校团委 编辑:杨乐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6-09-30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

    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关于召开许昌学院第三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关指示精神和我校团学工作的实际,拟定于2016年12月召开许昌学院青年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为切实做好校“双代会”的准备工作,现将各二级学院召开“双代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许昌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11月10日前召开团学“双代会”,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提前7天报告校团委。

二、主要任务

1、听取党总支对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的指示;

2、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团总支和学生分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团总支委员和学生分会委员;

4、选举出席校“双代会”的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出席二级学院“双代会”的代表应由团总支、学生分会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可以由团员青年和团支部、班委会推荐,也可以由团总支、学生分会在征求基层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

2、出席校“双代会”的代表由二级学院“双代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校分配代表人数的20%。选举时,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代表人数详见附件1,2)。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上一届团总支、学生分会通过适当方式征求团员青年和基层组织的意见,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产生,并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审查同意。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4、二级学院团总支人数一般为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由新一届团委会等额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人数一般为9-15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由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

5、二级学院“双代会”和第一次全委会应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作出是否对不足名额进行再选举的决定。

6、二级学院“双代会”的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对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认真负责地向选举人介绍,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7、新一届团总支和学生分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应在2016年11月10日前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8、各二级学院选出的参加校“双代会”的代表应分别登记造册,于11月10日前报校团委。

9、各二级学院“双代会”是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团总支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二级学院“双代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迎接校“双代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许昌学院学生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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