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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许昌学院第十二届“振兴杯”篮球比赛的通知

作者:体育学院来源:体育学院 编辑:李铁柱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6-09-29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全面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各院部间的体育交流,培养学生“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健康理念和体育意识,营造和谐团结、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篮球技、战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从10月18日开始,利用每周周二、周五下午进行)举行许昌学院第十二届“振兴杯”篮球比赛。

望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准备。

许昌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附件:许昌学院第十二届“振兴杯”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10月18日开始(每周周二、周五下午)

二、比赛地点:东校区篮球场

三、参加办法:

1.凡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比赛以院、部为单位报名参加,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队员各12人。

3.各单位报名表(打印)加盖院、部公章后于10月12日前送交体育学院办公室一份(并附电子文档发送到changchao0909@163.com),逾期未报名按弃权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

地点:许昌学院羽飞田径场北侧看台二楼212房间 联系人:常超

电话:13837457977

4.10月14日上午8:30在体育学院办公室召开各领队及教练员联席会议,同时进行比赛抽签。请准时参加。

5.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进行分组单循环,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实行交叉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名次。

四、竞赛办法:

1.比赛规则参照国家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2.比赛采用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的积分办法排定名次(若积分相等按规则规定办法排列名次)。

3.比赛时间为每周周二、周五下午17:30-19:30。每场比赛按四节进行,每节比赛均按12分钟,第一、二节与第三、四节的休息时间为2分钟,每半场休息时间为5至10分钟。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女参赛队各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和奖杯。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比赛的队必须由学院领队带队,严格要求运动员尊重并服从裁判,尊重对方队员及观众。

2.各队在报名后报名单不得更改,比赛开始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弃权,否则将停止该队参加下一届比赛资格。

3.如遇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比赛,由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顺延或调整比赛时间、场次。

4.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未到比赛场地的队按失败论,并须讲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按弃权论。

5.竞赛中的问题由裁判长解释。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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