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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通知

    作者:考务科  来源:教务处 编辑:考务科 浏览量: 日期:2017-05-22

    各相关学院:

    2017年应届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到“现场确认”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5月24日--5月28日,现场确认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地点:教务处考务科(行政办公楼217房间)。

    三、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填写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一式两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不带原件(A4纸复印,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并加盖院、部公章);

    6.学习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由各学院统一打印,然后到教务处加盖成绩专用章);

    7.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一张(与网报照片同底版);

    以上材料应按如下规则整理(申报人员每人一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缝折叠,里面依次摆放为普通话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证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成绩单》。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现场确认仅限我校2017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接收其他人员的材料。

    2.材料提交和现场确认时,由本单位负责教师带队,组织2名学生即可,不需要全体学生到场。

    3、各院务必指派专人负责,按时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不需提交。

    联系电话:2968873。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