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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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量: 日期:2018-03-15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2018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共3天,4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上课(上单周周五的课)。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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