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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17182学期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考务科  来源:教务处 编辑: 浏览量: 日期:2018-03-2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流程安排,现将重修工作安排如下,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以保证重修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重修方式

    我校重修方式有三种:单开班重修、跟班重修和单独辅导。单开班重修选课是指重修需求较大利用周末时间单独上课的课程。该课程的重修选课必须选择单开班重修学习形式,选择跟班重修无效。本学期将根据学生报名人数安排单独开班课程,具体单独开班的课程随后通知。

    跟班重修是指重修学习跟随本学期现有开设的课程跟班学习。单独辅导主要针对由于培养方案变化等因素,无法开设或不再开设的课程。跟班重修和单独辅导的学生要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以取得教师的指导。若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有冲突,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之后,可以免听,但必须完成任课教师指定的作业。

    任课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重修学生的授课、督促和考勤工作。对于单开班以及平时正常上课的学生,最终成绩可以体现有平时成绩。对于缺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或未征得老师同意免听缺勤达总学时1/3 (体育课1/10)的重修学生任课教师有权不准其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二、重修报名

    毕业班:(1)因17181学期安排毕业班教育实习,本学期2014级师范类本科生可以申请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重修;(2)2014级非师范本科生可以申请二、四、六、七学期的课程重修;(3)2014级非师范生在17181学期因为参加院系组织的整学期实习而未能参加重修的同学也可以申请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重修,但必须要由院系开具证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非毕业班:只能申报二、四学期开设的课程,具体参照本学期课程表。

    所有重修课程报名申请截止到2018年4月3日,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重修课学习。各院将学生重修申请表统一汇总后到财务处缴费,并于2018年4月3日下午16:00前将《许昌学院重修名单汇总表》和缴费收据的复印件报送到考务科。逾期不再接受单独报名!

    三、需要强调的问题

    1、 2014、2015级被延长修学年限的学生本学期所有课程无需报名,但其它学期的课程仍需按照重修正常交费报名。

    2、因转专业等原因需要补修的课程仍需按照重修正常交费报名,但一定要在名单汇总表的备注中标明。

    3单独开班的课程于4月14、15日开始上课,单开班的具体课程另行通知,未组班上课的公修课根据学生选择的授课教师跟班重修。所有公修课程的重修(包括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第十二周;专业课程的重修考试均安排在本学期期末,随开课年级跟班考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