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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资格预审通告

    作者: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编辑: 浏览量: 日期:2018-04-1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已由学院审批,批准实施,授权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作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及编号: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编号XCXY-2018008。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许昌学院部分学生餐厅饮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学生提供价格合理、安全卫生、质量良好的食品和具有校园文化氛围的就餐环境,许昌学院拟对东校区沁园春餐厅一、二楼以及兴华校区餐厅一楼餐厅实行社会化委托经营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全国选择餐饮运营管理服务企业。

    许昌学院是一所富有特色的省属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校园占地近2217.9亩,建筑面积97.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约23700人,其中兴华校区在校生约2500人。许昌学院现有3座学生食堂,建筑总面积约22000㎡,分别为静庐学生公寓区的满庭芳餐厅、宁园学生公寓区的沁园春餐厅和兴华校区的学生餐厅。沁园春餐厅建于2001年,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主体共三层,沁园春餐厅一楼(层)、二楼(层)建筑面积每层约3200平方米。兴华校区餐厅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共2层,一楼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左右。

    本项目由校方提供餐厅基本环境和现有设备,餐厅其他投资(环境装修和其他设备)由成交餐饮企业负责配备,达到《2017版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餐厅达标验收标准》的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餐饮企业,由其对餐厅进行运营,为学生提供品质优良的餐饮服务。为了更好的把餐厅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具有特色饮食文化的校园餐厅,成交餐饮企业每年须交纳一定额度的修缮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学校餐厅的条件改善等新建、改建、扩建有关可持续发展项目。

    2.4采购内容

    2.4.1服务范围

    2.4.1.1餐厅装修改造、消防系统改造、餐饮、洗消、保洁以及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投入等与餐厅运营服务相关的所有投入。

    2.4.1.2餐厅装修改造,按照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标准化食堂达标标准进行装修改造。整体布局合理规范,具有独特的高校餐饮风格和高校饮食文化氛围。就餐环境卫生、安全、舒适、美观,后厨须符合行业规范。消防系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等级标准进行改造,营业前要经许昌市公安消防部门验收通过。

    2.4.1.3提供餐饮所需要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厨具等。

    2.4.1.4按学校要求为学生提供安全、丰富、营养的餐饮服务。

    2.4.1.5洗消、保洁、内部安全服务。

    2.4.1.6提供餐厅及附属楼梯、室外门厅等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工作。各餐厅楼外卫生标段包干区划分,由学校餐厅管理人员按实际情况划分,在合同中约定。

    2.4.1.7餐厅经营范围为基本伙食,特色风味小吃。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的饮食服务。主副食品种高、中、低搭配合理,其对应比例为2:5:3,提供部分免费汤、免费调料,确保部分低价位饭菜供应。早餐主食品种10种以上,副食品种5种以上;中、晚餐主食品种均在12种以上,副食品种均在22种以上。沁园春餐厅一楼和兴华校区餐厅必须设置早餐、特价窗口和民族窗口。

    2.4.2标段划分

    A包:许昌学院沁园春餐厅一楼委托经营服务;

    B包:许昌学院沁园春餐厅二楼委托经营服务;

    C包:许昌学院兴华校区餐厅一楼委托经营服务。

    2.4.3委托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分别为58个月-96个月不等(从签订合同之月起到经营服务期满合同终止日的当年6月30日),其中A包5年、 B包7年、 C包8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经营的法人资格;

    3.2具有餐饮管理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有在本科高校食堂独立经营餐厅两年及以上经历(提供正在经营的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和合同甲方的评价原件);

    3.8 2012年以来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原件和正在经营的高校食堂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的证明。

    3.9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开标时查验原件。其中正本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

    4.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有限合格制。

    4.2按照评审办法排出合格申请人名次,取不超过15名合格申请人作为被邀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餐饮企业。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许昌智慧大道亨源通世纪广场1号楼4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本科高校食堂独立经营餐厅业绩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2日9时30分。

    6.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许昌市八一路东许昌学院院内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1楼A10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学院

    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

    邮编:461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4-2968716

    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智慧大道亨源世纪广场1号楼401室

    邮编:461000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13193433663

    传真:0374-2365558

    电子邮件:xcgdzfcg@126.com

    许昌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