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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

作者:学籍学位科来源:教务处 编辑:杜军凯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9-05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740号和《许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规定》院政教【2018】37号文件精神,为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新生质量,严格学籍管理,杜绝舞弊及冒名顶替行为,现将我校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2018年录取的新生和预科阶段培养期满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包含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到2018级的学生)。

(二)复查时间:9月8日—9月28日。

(三)复查要求:

1. 照片复查: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将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照片张贴规定》(见附件2)的要求,在学生宿舍房间或班级固定教室内张贴,张贴照片的保存时间至本学期结束,便于学生监督。

2. 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从2018级新生开始使用,并用于新生资格复查。学生(学籍)登记表在学生毕业时装入毕业生档案(原许昌学院学生学籍表(卡片)停止使用)。

3.专升本新生复查——核查专科毕业证作为重点复查内容。根据规定,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得进入专升本阶段学习,学校不予注册学籍。各学院复查中发现有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的学生,随新生资格审查报告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4. 各二级学院要对新生复查情况及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资格复查时间、形式、复查结果、有无冒名顶替现象等内容;要提交由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辅导员签字的《2018级新生资格审查报告》(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提供详细的报到学生名单、未报到学生名单及清退学生名单等(纸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截止20189月25日下午5点前务必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5. 具体复查工作以《许昌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我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本学院的新生复查工作。要加强组织和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我校由纪委、教务处、招生中心、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组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新生资格复查期间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将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者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入学资格复查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0371-69691792,69691790

备案邮箱:jytxsc@163.com

教务处:2968550

纪 委:2968713

电子邮箱:jwc@xcu.edu.cn

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

附件1:

许昌学院2018级新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黄怡俐

成 员:赵 茹 周颖杰 张永祥 张鹏辉 谢依楠 李立夏 姚向峰 黄春建

    盛双合 海 泳 李晓鹏 苗宝军 白晓玉 张学燕 候 刚 梁 衡

    王建民 吴艳艳 申璐莹 李 想 李 鹏 李 琳 康 伟 吕金洲

    王 豪 周耀宏

新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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