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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党政办公室 编辑: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12-19

校属各单位: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181222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我省研考工作安全平稳,切实维护研考的公平公正,现就加强研考期间我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教职工及学生管理

研究生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严防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要组织开展集体教学、科研或文体活动,并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在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开展集体活动的,在研究生考试时间段内,由各单位专人负责以点名登记等方式准确摸清人员动态。对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校,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谁批准,谁负责,并由专人点名登记。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或拒绝点名登记者,依据校纪校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从源头切断教职工和学生违法违规的可能性。

二、教辅单位及职能部门人员管理

教辅单位及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管理,严防教职工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如有违反,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四、研究生考试期间监督电话:2962856(纪委)、2968866(党政办公室)。

许昌学院

2018年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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