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陆乐军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9-08-30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9〕462号)精神,现将有关2019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高校实现“精准资助”的重要措施,回执录入工作又是高校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的重要环节,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专指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工作流程,借款学生相关申请手续在学生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由高校资助中心将学生《受理证明》中的“回执校验码”等信息逐个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截至目前,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4000余人,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没有设置院系操作权限,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须由校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我校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校验码等信息汇总

为提高工作效率,校资助中心本年度继续通过分化汇总、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

1.校资助中心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的申请信息向各学院下达《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群共享);

2.各学院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在学生到校报到时收取学生《受理证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学院,下联学生个人留存),并将《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入《信息表》预留位置中;

3.《信息表》(纸质与电子各一份)连同《受理证明》一并于9月10日前交校资助中心(《信息表》中顺序与《受理证明》顺序保持一致,序号标在《受理证明》右上角);

4.因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此为极个别情况),则各学院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时院系数据已上报,则借款学生可直接到校资助中心办理回执录入;

5.请各学院在老生报到、2019级迎新工作时直接现场收集《受理证明》并在《信息表》中填入回执校验码,以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有外出实习的学院要特别注意,务必在学生离校前及时收集学生《受理证明》);

6.对已经报到但未现场提交《受理证明》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核实情况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数据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如学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等不能完成贷款办理的都需注明)。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系统录入工作是决定学生贷款是否能够获得审批的决定性条件,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切实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填报数据。

因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内贷款学生数仍在增加,《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预计在2019级新生报到前上传至学生资助工作群共享。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31日

许昌学院地址:中国·河南·许昌市八一路88号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68866 招生致电:0374-2968818

许昌学院信息化管理中心 制作 意见与建议请发邮件到 wlzx@xcu.edu.cn      豫ICP备08001014号 豫ICP备08001014号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0119号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