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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体育学院来源:体育学院 编辑:杜军凯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9-10-15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按学期工作计划,将对全校在校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为促使测试工作顺利地开展,更好的提升全院学生体质。本年度的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将对各院的应测试学生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积分,并计算入许昌学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2020年4月)的各学院的团体总分中。

计分办法:各院排名积分+运动会积分成绩=运动会排名成绩(各院排名是由各院应测人员的平均成绩决定,无故缺测学生成绩按0分计算)。具体积分办法见下表: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分值 100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57 54
名次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分值 51 48 45 42 39 36 33 30 27 24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具体安排: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1日(周一)至11月1日对全院学生进行测试。停课教师由各院系自行通知,具体停课时间见附表1

地点:北田径场外集合并分配测试内容后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二、测试项目: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注:未标示性别的均为男女都需测试的项目。

三、测试要求及准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自2013年起建立了全省测试数据抽查和公示制度。请各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测试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以确保达标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凡因心脏病(三级以上)或有残疾证的学生,经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其他病情或事假则需申请缓测,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和盖章。请各院组织相关学生填写缓测申请及免测申请;一式两份,各院自己留档一份,另一份于10月22日前交到A3-205体院办公室郭老师处(相关申请表见附件)。

2、请各院由一名负责人带队按测试时间和地点,组织好学生参加健康测试。参加测试的学生按照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准备活动,集合后由测试教师统一安排测试顺序和分组。

3、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适合运动的鞋和服装,否则不予测试。并在测试中注意安全。

4、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一卡通(其他任何无照片证件均无效,),测试时交测试教师查验,否则不予测试。

附表: 1、各院系测试时间安排表

2、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证明(集体缓测)

4、缓测申请(个人)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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