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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许昌学院第6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开课的通知

    作者:  来源:组织部、党校 编辑:徐亚丽 浏览量: 日期:2019-10-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第6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开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26日-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00

    二、培训人员及培训地点

    第6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对象,本次党员发展对象人数较多,分为两个会场同步进行培训。

    1、培训地点: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

    参训单位(19个):行政机关党总支、文学与传媒学院、旅游(历史文化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信息工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材料与能源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图书馆

    2、培训地点:创新创业学院二楼双创信息中心

    参训单位(5个):电气(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医学院

    三、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说明及要求

    1. 为保证学习效果,各单位10月25日(周五)上班下班前通过党建组工QQ群上报一名专职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老师名单,要求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老师每天上课前到学习地点查看学员到课情况,并安排负责同学维护好课堂纪律等相关工作;

    2.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出入、不得接打手机,手机保持关闭或静音状态,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取消其结业资格。

    3. 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原因,假条需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前报党委组织部(319办公室),累计请假2次或无故缺课1次者,不能结业。

    4. 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在每次开课时提前15分钟到本院部负责老师处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座(座次表见附件1、2),开课前10分钟以后不再接受入场,晚到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5.请保持会场卫生,入场时一律不能带食物入场!课后由各学院负责人组织学员搞好本区域卫生。

    6. 结业考试拟定于11月1日(星期五)下午进行,具体安排请注意网上通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