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校园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许昌学院电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各类“僵尸车”和未悬挂校园电动车通行证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长期在学校公共区域停放,占用学校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情形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未悬挂校园电动车通行证车辆。
二、清理范围
(一)八一路校区的公共停车区、学生宿舍区、教学区、餐厅区域、消防通道、楼梯过道等公共区域;
(二)兴华路校区另行安排。
三、整治措施
(一)自行清理(2026年10月9日-10月20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由车主自行将车辆迁移出校园;
(二)集中整治(2026年10月21日-10月31日):各车主逾期未自行清理处置的车辆,车辆所有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取得联系的,通知其限期迁移出校园。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者经通知未按期迁移出校园的车辆,经保卫处拍照留档后实施拖离,集中停放至指定场地;
(三)车辆认领(2026年11月1日—11月7日):需要认领车辆的人员请于2026年11月7日前,携个人有效证件、购车凭证、车钥匙到车辆停放点办理领取。逾期仍未认领的车辆将予以处理。
望广大师生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并配合“僵尸车”和未悬挂校园电动车通行证车辆清理工作,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7355996
办公地点:八一路校区北大门西侧三楼301
保卫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