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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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田建伟 浏览量: 日期:2020-09-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豫教资〔2020〕3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贷款毕业生办理展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2015年度(含)以后签订贷款合同的毕业生不再限制是否连续攻读)的,均可申请办理展期手续。2015以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即本科阶段、专科阶段的贷款在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2015年(含)以后新签订借款合同不再延长合同到期日期,但还款期内办理展期手续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享受贴息。

    二、上报要求

    借款毕业学生将个人展期申请表(2份原件,见附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许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送报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送报要求:请各学院按上述时间规定通知相关学生办理展期手续。由于本次展期手续办理时间比较紧迫,请相关同学按上述时间规定要求抓紧办理。

    邮寄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收件人:马振华,联系电话:0374-296888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