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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各类奖助学金发放使用纪律的通知

作者:周银超 熊海岩来源: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院长办公室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21-11-24

各学院(书院):

2021年秋季学期奖助学金即将发放,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各项奖助学金发放使用纪律的要求,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秋季学期奖助学金发放使用纪律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要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禁止进行二次分配或者以提留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各种名义扣发、侵占、挪用、扣减学生的奖助学金;禁止安排学生平分奖助学金;禁止工作人员变相收取受奖助学生好处;禁止受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的活动;禁止组织或纵容学生将奖助学金挪用做班级聚餐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各学院(书院)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违反奖助学金发放和使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反映。

三、各学院(书院)辅导员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学习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有关政策规定文件精神,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告诫受助学生合理规划奖助资金的使用、理性消费。班会召开的情况需做好会议记录,由各学院(书院)统一存档备案。

四、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监督电话:2968882,邮箱:zzzx@xcu.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一定时期对奖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暗访,加强对工作的监督。

五、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相关部门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属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属学生违纪违规的,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各学院(书院)应以本次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并于12月15前将《XX学院(书院)奖助学金发放及使用情况排查表》交送至大学生服务中心。

附件:XX学院(书院)奖助学金发放及使用情况排查表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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