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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21年报废资产处置竞标公告(二)

作者:来源: 编辑:崔光辉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22-02-23

许昌学院2021年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在校园网发布竞标信息。截止到2022年1月6日下午20时(北京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公司已报送参与人员信息,现将公开处置竞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看货时间及地点

1、每个回收单位仅限一人进校(与前期报备人员信息一致),由学校南门出入。2022年2月28日上午9:20前签到,回收单位来人进校时,应携带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办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手签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件需加盖回收单位公章。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回收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签到地点: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一楼学术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看货安排:(1)发放第一次报价清单;(2)2022年2月28日上午9:30-11:00,观看报废资产图片、现场实地看货。

二、竞标时间和地点

签到截止时间和竞标开始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11:10。回收单位经办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手签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回收单位公章。

地点:许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一楼学术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三、本次竞标采取竞争谈判方式

竞标开始后,现场递交第一次报价单(填写总报价和明细报价,总报价须等于各明细报价之和),按总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取前6名,进行第二次现场报总价,第二次总报价不得低于本单位的第一次总报价;

按第二次总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当场缴纳中标履约保证现金壹万元,领取第三次报价单;

进行第三次报总价,第三次总报价不得低于本单位的第二次总报价;第三次总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最高总报价有并列情况,最高总报价并列的单位再进行重新报价,直到产生一个最高报价为止。

中标单位最后主要报价明细表中的报废资产价格按中标单位总报价比例推算。(最后主要报价明细表中的报废资产价格=第一次报价单中的明细价格*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中标单位第一次总报价)。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缴纳处置金并与我校签订处置回收合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中标单位不及时与我校签订处置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②中标后未履行标书中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④未按规定完成处置任务的。

2、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微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不能保证完整的键盘和鼠标等附件;有些资产长期使用以及毁损无实物,以现场勘查的实物为准。回收过程中拆卸或搬迁出现毁损由中标回收单位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拆卸和搬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回收单位自行承担。

4、中标回收单位依照我校各单位的处置清单进行废旧资产回收,清单以外的其它学校财产不得动用,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中标回收单位如违反规定,应由中标回收单位负全部责任。

6、收购方和我校资产处置方在运出资产明细单上双方签字,一式四份(国有资产管理处、收购方、原资产处置单位、保卫部各一份),以便对账和办理出校手续。

许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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