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作者:来源: 编辑:院长办公室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22-12-04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输入、防感染”压力依然较大。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师生健康,现就“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规范佩戴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教职工生身体健康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要时刻牢记佩戴口罩口诀:“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广大师生要根据出行情况,备足口罩,不要在交谈讲话时习惯性取下口罩。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不可重复使用。按要求将使用后的口罩投至垃圾箱。

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

广大师生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参加各类线下会议、考试等聚集性活动,进入厢式电梯等封闭空间,乘坐公交、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在餐厅、食堂等处于非就餐状态,在医院就诊、陪护时,均需要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校内的图书馆、教室等公共场所学习时,也要全程佩戴口罩,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确保不发生聚集性规模性疫情传播。从事后勤餐饮、采购等重点工作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积极带头示范引领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好头、作表率,带动身边亲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带动广大师生养成自觉戴口罩的文明习惯,及时劝导不戴口罩、纠正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共同提升群防群控能力。同时,倡导师生不聚餐、不聚会,非必要的线下会议不举办,不参加,出入公共场合要勤检查行程轨迹,严格约束自己和家人。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健康文明好习惯,让佩戴口罩成为大家的自觉文明行为。把从我做起的“小行动”,汇聚疫情防控的“大力量”,共同守护健康和谐的美好家园!



许昌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许昌学院地址:中国·河南·许昌市八一路88号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68866 招生致电:0374-2968818

许昌学院信息化管理中心 制作 意见与建议请发邮件到 wlzx@xcu.edu.cn      豫ICP备08001014号 豫ICP备08001014号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0119号 豫公网安备 411002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