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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许昌学院校园原创音乐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编辑:宿珊珊 浏览量: 日期:2024-04-22

    校属各单位:

    大学校园歌曲是一所大学的精神载体和文化标志,也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凝练大学精神,厚植大学文化,汇聚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原创音乐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踏歌而行 一路“声”花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应征者必须是歌词或歌曲的著作权拥有者。

    四、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原创词类、曲类、歌曲类三类音乐作品。

    五、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作品评选时间:5月7日至5月10日

    六、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需主题鲜明,富有时代特征,体现艺术性和群众性的统一,内容可以涵盖校园文化、大学生活、同学情谊、师生情谊、毕业怀念等主题。

    2.词类作品:要求韵脚突出,字数不限,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曲类作品:提供五线谱或简谱;歌曲类作品:提供MIDI音频小样,伴奏形式不限。

    以上作品报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简介。

    3.作品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内容积极、词曲和谐、节奏明快,可采用不同演唱形式。

    七、评选及奖励

    1.组建校内外评审团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注重作品的音乐性、创造性和表现力,初选入围作品将通过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和校园广播电台展示。

    2.本次征集活动设置词类、曲类、歌曲类三类奖项,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并颁发证书。

    八、知识产权声明

    1.征集作品严禁抄袭,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应征作品要求未曾发表、未曾首演、未曾参加任何作品评选活动,作者保有自主著作权。

    2.参赛资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主办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谱曲,并对所有参赛作品、音像资料、肖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解释权及宣传权等。

    九、活动参与方式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参与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请各单位在广泛组织动员后择优推荐,全校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类别可推荐1-3部作品,师生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交作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人员均需填写《许昌学院校园原创音乐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请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曲类、歌曲类作品还需附上总谱或音频小样光盘(U盘),相关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原创音乐作品征集”发送至邮箱xcb@xcu.edu.cn,报名表请于5月6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28办公室)。

    联系人:孙桐,联系电话:0374-2968916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