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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学院2016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人事处  来源: 编辑:刘金鑫 浏览量: 日期:2016-11-25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校内外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职辅导员12名,岗位性质为管理岗;信息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名,岗位性质为教辅岗;教务员3名,岗位性质为管理岗。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0以下(19861130日以后出生)。

    4、应聘信息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在30以下(19861130日以后出生)。

    5、应聘教务员岗位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专升本除外),年龄在30岁以下(19861130日以后出生)。

    6、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专业

    专职辅导员岗位:哲学、政治学、教育学、体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伦理学、物理化学、电气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美术学、护理学、基础医学、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信息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算机类

    专职教务员岗位:汉语言文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参照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此次聘用的人员,享受学校普通人事代理待遇。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1128日—2016 12   2

    2、报名地点:许昌学院办公楼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427房间

    3、资格审查时间:20161128日—2016 12 2

    4、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1寸无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横向复印)、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横向复印);应聘辅导员岗位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横向复印)。

    2)婚育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各1份;未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提交本人1寸证件照2张以备办理笔试准考证。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实资格不符或不实,随即取消应聘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2、笔试等后续相关事项,请关注许昌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


    联系人:韩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374-296882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