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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作者:体育学院来源:体育学院 编辑:李铁柱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6-09-2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生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相关要求,经教育部体卫艺司同意,现将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为促使测试工作顺利地开展,更好的提升全院学生体质。本年度的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将对各院的应测试学生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积分,并计算入许昌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2017年4月)的各学院的团体总分中,对运动会排名靠前的院系进行重奖。

计分办法:各院排名积分+运动会积分成绩=运动会排名成绩(各院排名是由各院应测人员的平均成绩决定,无故缺测学生成绩按0分计算)。具体积分办法见下表: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分值

100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57

54

名次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分值

51

48

45

42

39

36

33

30

27

24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6日(周一)开始对全院大二至大四学生测试(大一新生测时间定于国庆节假日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具体停课时间见附件4,任课教师调停课由各学院自行通知。

地点:东北角新田径场集合并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二、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注:未标示性别的均为男女都需测试的项目。

三、测试要求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自2013年起建立了全省测试数据抽查和公示制度。请各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测试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以确保达标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1、凡因心脏病或有残疾证的学生,经县级以上医院及医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其他病情或事假则需在9月23日前到A3、2楼体院办公室申请缓测,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和盖章。请各院组织相关学生填写缓测申请及免测申请;一式两份,各院自己留档一份,另一份于9月23日前交到A3、2楼体院办公室郭金秀老师处。

2、请各专业辅导员带队按测试时间和地点,组织好学生参加达标测试。参加测试的学生按照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准备活动,集合后由测试教师统一安排测试顺序和分组。

3、请参加测试的学生穿着适合运动的鞋和服装,并在测试中注意安全。

 4、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和考试卡(其他任何证件均无效),测试时交测试教师查验,否则不予测试。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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