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兹定于9月21日(周三)举行专业(群)建设暨2016级培养方案工作交流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9月21日下午14:40—18:20
2016年9月22日上午8:20—11:4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学院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本单位专业建设情况,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以及对河南、许昌等周边区域产业(行业)发展的了解情况,参照《许昌学院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简要汇报一下本单位专业(群)建设的基本思路、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设想等,不超过10分钟。
2.针对本次2016级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落实、修订情况进行说明,并对指定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解读,不超过10分钟。
3.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需向副院长黄怡俐请假。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