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我市将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试鸣防空警报,现将试鸣警种和时间公告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鸣放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鸣放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校武装部
201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