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作者:朱国君 来源:院长办公室 编辑:朱国君 浏览量: 日期:2016-06-13
校属各单位:
按照《许昌学院依法治校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应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指定1名本单位制度建设负责人,同时在本单位指定1名制度建设具体责任人(二者可以是同一人)。请各单位于6月15日下午6时以前,将本单位指定人员名单书面报送院长办公室。
联系人:郭凯
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法制办
2016年6月1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许昌学院第六届九章杯大学生数学竞赛考场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