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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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院长办公室 编辑:高凯 浏览量: 日期:2016-05-0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全校停课,28岁以下青年教职工生放假半天,下午的有关活动和晚上的课程照常进行。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观许昌第十届三国文化旅游周·三国文化产品暨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15162学期公共选修课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