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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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编辑: 浏览量: 日期:2016-04-07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我校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经过:报名登记、网上申报及申报材料填写、体检、现场确认及申报材料提交等阶段,请各单位安排一名教师专门负责本单位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能如期圆满完成。

    二、报名登记阶段(408-415日)

    各单位组织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填写《2016年春季各地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并于415日前将《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稿各1份报西启智楼一楼大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处。

    三、网上报名及申报材料填写阶段(515日至525日)

    1、在此期间,组织本单位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网上报名前,申请人需提前准备网报电子证件照片,网报电子证件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网报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

    2、网上报名后,各单位组织学生手工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等表格。以上表格的填写内容要和网报信息完全一致,粘贴的照片与网报照片同底版。以上表格及填写样表见附件2

    四、体检阶段(515日至518日)

    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及体检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

    五、现场确认及申报材料提交阶段(520日至523日)

    按单位统一提交下列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地点启智楼大学生服务中心)。材料提交和现场确认时,由本单位负责教师带队,组织4名学生即可,不需要全体学生到场。各单位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

    1、手工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纸正反印)一式两份;

    2、手工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B5纸)一式两份;

    3、手工填写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B5纸)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B5纸复印,并加盖院系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B5纸复印,并加盖院系公章);

    6、学习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由各院系自行打印,然后到教务处加盖成绩专用章,成绩单中一定要有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实习四门课程的成绩。);

    7、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一张(与网报照片同底版);

    以上材料以按如下规则整理(申报人员每人一套):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缝折叠,里面依次摆放:身份证原件→普通话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证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成绩单》。

    六、认定机构审查、认定阶段(65日至615日)

    学校学生处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人的各类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相关单位统一领取退还本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申请人的材料,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学校。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阶段(720日左右)

    学校学生处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及时领取本年度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请有关单位负责教师到学生处统一领取并及时发给学生。

    联系电话:2968883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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