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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谢依楠 张素君 赵学琴  来源:团委 编辑:张素君 浏览量: 日期:2016-03-15

    各教学院部:

    为了展现校园美丽景色,营造和谐温暖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师生精神风貌,鼓励广大师生发现校园之美,经许昌学院第26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方:许昌学院第26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

    承办方:美术学院 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

    参赛对象:

    许昌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三、活动内容:

    “魅力校园”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大赛,作品以校园风景、浪漫樱花等为主题。

    1.赛事安排:

    315日——331日,宣传创作阶段

    41日——45日,收缴作品阶段

    46日——48日,整理评比阶段

    49日——411日,表彰展览阶段

    2.作品要求:

    书法

    硬笔书法:不得小于A4纸大小,自备黑色卡纸装裱;

    软笔书法:四尺整张或四尺对开;

    篆刻

    尺寸大小不限,交印稿,统一A4纸,自备黑色卡纸装裱;

    绘画

    速写:不得小于8K(含8 K),自备黑色卡纸装裱;

    素描:不得小于4 K(含4 K);

    色彩(水粉、水彩):不得小于4 K(含4 K);

    油画创作:(尺寸不限);

    国画创作:(尺寸不限)。

    3.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原创、健康、积极向上,能展现校园美景。

    (2)每张参赛作品须配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并注明参赛者真实姓名、院系、班级、联系方式。

    (3)严禁抄袭。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参赛作品如发生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4)书法、篆刻参赛作品收集后交往各院部相关负责人,于201645日前统一交到许昌学院美术学院254办公室(艺术楼二楼东);参赛作品电子档压缩后统一发至邮箱34861191@qq.com

    (5)绘画纸质作品收集后交往各院部相关负责人,于201645日前统一交到许昌学院城乡规划与园林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综合实验楼二楼东);参赛绘画作品电子档压缩后统一发至邮箱cgytxcb@126.com

    4、奖项设置:

    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均设一、二、三等奖,均颁发相应证书及奖品。

    详情请联系:张素君13253732577,赵学琴 15038900657

     

    许昌学院第26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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