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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来源:团委 编辑:杨乐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9-04-15

各二级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豫青联字20196号)精神,决定开展许昌学院2019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19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作用。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审程序

(一)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评选申报工作要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团支部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二级学院把关,学校审核。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

(二)推荐公示

院部要对拟表彰的个人和班集体,要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予以公示,接受大家监督。

(三)评审

各二级学院要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认真组织填写《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做到内容真实,各项不得空缺(其中,审批表中院(系)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加盖院部公章,日期填写2019年4月20日;学校意见栏填写同意推荐,日期填写2019年4月25日,上述两项为手写,其它项需打印)。并于4月22日前将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拟表彰的总名单及电子版报校团委,同时将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xcxytw@126.com。对于审批表填写不认真、马虎潦草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有关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砺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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