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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编辑:陈丽平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9-04-2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9〕92号)要求,学校特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创新创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的产品或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培育

按照“学生为主,教师导向,项目驱动,兴趣使然,自由发展,能力提升”的原则,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院系、跨年级合作项目。各学院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向学生宣传,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切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希望各学院结合专业学科优势,主动积极为有志于创新创业训练的学生提供政策、信息、创新创业能力指导等服务。

三、相关规定

1.项目申请人为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大创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一般应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学校鼓励有在研科研项目的教师担任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老师并积极吸纳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如聘请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须有校内导师负责日常管理与协助指导工作,创业实践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个。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3.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项目”的同时,也可以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附件一),请申请不同类别的项目填写相应的申请书;(2)相关支撑材料;(3)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和项目信息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请于5月13日(周一)下午6:00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培训科(创新创业学院一楼A10室)。

五、其他说明

1.我校今年获得教育厅分配申报指标二十个,比2018年增加十个。

2.请各学院积极组织2019年“大创项目”的宣传、学生选题指导等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http://www.moe.edu.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903/t20190307_372578.html)。

联系人:陈丽平电话:2996692(内线6692) E-mail :cxcyxypxk@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科技处

校团委 校地合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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