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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学院2019年“精准资助励志行”暑期走访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陆乐军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9-06-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的通知__教资助函〔2018〕205 号》文件精神,我校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许昌学院“精准资助励志行”暑期走访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7日—8月30日实施走访阶段;9月4日-9月8日汇总上报阶段。

二、活动内容

(一)走访对象、范围

2018-201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生、孤残学生和来自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及突遭变故家庭的家庭经济等困难学生;为扩大走访范围,原则上今年不再走访上一年度已走访过学生;走访范围仍以本省境内为主。

(二)走访形式

各学院成立 “精准资助励志行”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小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团总支书记、资助专干、辅导员为成员,鼓励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各学院可以成立若干走访小组,每个小组须有教师带队,受助学生参与,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中走访与分散走访相结合的方式。

(三)走访经费保障、标准及人数

走访活动经费主要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原则上各学院每个走访对象为600元,开学后根据实际走访人数拨付至院系学生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院系补充,各学院走访人数按照附件4执行,慰问品购买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每个家庭购买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400元。

(四)走访目的

看望受访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告知学生家长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学生获资助情况;收集学生家长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挖掘、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事迹。

(五)“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培训

各学院资助专干及3-5名受助学生作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候选人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聘书。培训时间再通知。

(六)上报材料

6月20日前报送《许昌学院“精准资助励志行”暑期走访活动备案表》(见附件1),走访结束后,各学院9月8日前将学院走访工作总结、走访记录表(附件3)、走访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活动照片(每走访一位同学至少要留合影一张,且附上文字说明)以电子稿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院系副书记签名)、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50408201@qq.com

(七)总结答辩

以学院为团队需提前准备PPT进行总结答辩,各团队报告时间总共为8分钟,其中陈述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

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各学院可参照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组建院级队伍,特别优秀的实践队可申报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奖。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安排。走访活动有利于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是检验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与学生联系好具体时间,制订家访计划,详细掌握家访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情况,掌握学生在校期间获奖受助情况,掌握学校教育、管理、资助方面的政策内容,从谈话主题、引导方式、问题设计和交流内容等方面做好准备。走访时注重挖掘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事迹;各学院做好走访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走访时必须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和时间,注意查看当地天气情况,尽量避开自然灾害高发时段,避免发生意外;为降低出行风险,各学院应为走访人员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二)严肃纪律。走访要轻车简从、严明走访纪律、清正廉洁,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等,不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负担;参与走访的人员要尊重被走访学生的隐私,未经学校和学生本人同意,不得将访谈内容用在他处。

(三)务求实效。走访要本着“资助育人”的宗旨,将走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风建设、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育人工作紧密结合。并利用此次走访机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紧密联系,共同营造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广泛宣传。走访活动开展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要注意做好走访活动的记录和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简报、板报等多种途径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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