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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语委办来源:教务处 编辑:杜军凯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9-09-16

学校各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19年9月16日至22日举办第22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要不断增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意识,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引领广大群众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积极助力答应脱贫攻坚战,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河南省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精神,本着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宗旨,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

二、组织领导

组长:黄怡俐

成员:周颖杰 冯晓民 谢依楠

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校语委办(行政楼222)

三、原则要求

(一)学校各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以“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为主题,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在应用型高校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推普周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法规及规范化知识,大力推广普通话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四、主要内容

(一)各学院组织开展歌颂伟大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文明校园讲解等相关活动。

(二)开展关于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知识讲座、规范汉字活动展览等推普活动。

(三)为新生及社会开展关于普通话学习与测试、汉语规范知识咨询及宣传活动。

(四)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组织师生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创作公益性推普宣传作品,制作推普活动微视频等。

(五)在校园内布置宣传标语、制定推普宣传展板,借助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外媒体宣传、院系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校园等新媒体推普活动,向师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形成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五、相关事宜

(一)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出本部门推普周活动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活动结束后完成推普周活动总结。

(二)本次推普周活动制定了《推普周活动评价量表》(见附件),请各学院制定方案、组织活动时参考执行。活动结束后依据《推普周活动评价量表》执行情况评选出优秀推普单位和先进个人若干,并给予适当奖励:优秀推普单位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优秀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请于9月25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加盖公章)、推普周活动总结(加盖公章)、推普周活动评价量表等材料纸质版及配套音像资料报送校语委办,同时发送电子版。

语委办办公室:办公楼222,电话:2968597,邮箱:xcxytsjy@163.com。

许昌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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